发布时间: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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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文看到,“营改增”对于优化整个通信产业结构、完善行业抵扣链条、降低行业整体税负的作用不言而喻。而LT集团公司作为通信产业的中游运营商,却首先面临着实际税负增加的风险。

在LT集团公司的主要成本构成中,前期固定成本和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颇高。由于存量资产不能抵扣进项税,前期固定成本就不能作为进项税扣除,而且LT集团公司从业人员数目众多,不仅有公司内部员工,还有一部分是外包人员,人工成本也逐年在提升,但人工成本也不能抵扣进项税,这使得LT集团公司的税负加重。
由于LT集团公司的基站建设分散,在农村等偏远地区或者租用方式的基站都难以获得可以进行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LT集团公司规模庞大、涉及范围较广,目前社会渠道很多方面虽然纳入“营改增”试点,但由于LT公司拥有数量众多的代办点,这些代办点规模较小,经常无法获得有效的进项税抵扣专用发票。
此外,部分业务模式也增加了公司的税负风险。以赠送话费业务为例,在营业税制下,由于赠送话费并未使公司获得实际的经济效益,因此不必缴纳营业税。但在增值税制下,赠送话费业务采用的是视同销售原则,虽然公司并未获得实际收入,但由于存在应税服务或货物所有权的变更,仍要按增值税相应税率进行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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